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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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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部分商业房产五年租赁权拍卖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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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1122日上午9:00在中拍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部分商业房产五年租赁权进行整体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名

用途

面积

拍卖保留价

备注

1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1五年租赁权

商业服务

460.37

57.12万元/首年

整体拍租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2五年租赁权

1492.09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3五年租赁权

399.94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4五年租赁权

399.94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5五年租赁权

399.94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6五年租赁权

399.94

二、标的展示地点及时间:

1、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2、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11121中午12

三、竞买登记及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意向竞买人须于2021112112时前在该标的网络平台报名并向我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账号如下:

名称: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帐号:2131012080026293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

联系方式0551-62641758  13856912591  王经理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11110



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拍卖会《竞买人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凡登记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买人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竞买人须知》进行竞投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 人 须 知

一、此《竞买人须知》仅对本次拍卖活动有效。

 二、本次拍卖会拍品——

序号

  名

用途

面积

拍卖保留价

备注

1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1五年租赁权

商业服务

460.37

57.12万元/首年

整体拍租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2五年租赁权

1492.09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3五年租赁权

399.94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4五年租赁权

399.94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5五年租赁权

399.94

合肥市新站区金成港湾1、2、3、4栋1#商108-6五年租赁权

399.94

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四、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竞买人须于20211121中午12时前缴纳6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并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在中拍平台网站办理竞买手续。成功,该保证金自买受人办完全部手续并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佣金后退还;如不成交,保证金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称: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潜山路路支行  

 号:2131012080026293

特别提醒各位竞买人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对标的物作任何担保,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未查勘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提供任何有关委托质量保证,请竞买人认真查验标的,谨慎竞拍。

2、本次拍卖会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款5%佣金(由保证金中扣除)

3、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与委托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付清全部应缴款项后,方可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具体房租、押金等缴纳方式详见买受人与委托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4、自标的移交时起因该标的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5、买受人如逾期支付标的款,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将未付款的标的重新拍卖,未按规定付款的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6、买受人对其竞得的该拍卖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纠纷和法律责任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7本次拍卖标的竞价幅度为10000元/年/次

五、瑕疵声明

(一)标的有关数据来自相关材料,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为准。

(二)拍卖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是对标的的概括性描述,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为现状拍卖,有关凭证及其他材料均系复印件,仅供参考。拍卖人不保证标的不存在其他瑕疵,不承担因未知而未告知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竞买人应认真、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应价应谨慎,一经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六、竞买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组织拍卖活动,网络竞买人凭注册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进入相应拍卖场次参加竞买。

(二)在网络拍卖开始后,竞买人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竞买人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谨慎操作,成熟叫价,一经出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出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三)建议竞买人用系统提供的加价幅度加价,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若因竞买人坚持采用输入数字的方式报价或因输入错误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在自由竞价时间开始时方可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进入限时竞价倒计时仍可加价,倒计时结束,当出现最高应价且该价高于保留价时,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五)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方缴纳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买受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竞买人必须选择网速快的网络上网参加拍卖,如因竞买人网速慢或网络故障而造成无法加价,后果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八)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他人用其竞拍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当出现网络平台各种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拍卖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拍卖,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拍卖人向竞买人、买受人发出通知时,均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因此要求竞买人、买受人必须保持手机信号处于正常接收状态。

(十)竞买人知悉,由于网络、设备、操作等原因使得网上竞价可能存在着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当出现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情形,拍卖人和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未能审核、未取得竞买账号用户名及密码使其无法参与竞价的;

2、竞买人自身原因使得竞买账号用户名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的;

3、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竞买人未按规定正确操作的;

5、因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的;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报价中断的;

6、委托人、拍卖人暂停或终止拍卖的;

7、竞买人手机或通讯网络故障,使其无法得到本公司的通知信息的。

(十一)意向竞买人应在保证金缴纳前,向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递交相关资料审核,确保具备竞拍资格,如因不具备竞拍资格且未审核,导致拍卖会无效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须付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再次拍卖的,若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该竞买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当天,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材料。

八、支付拍卖标的款及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由保证金中扣除

2、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佣金按照标的成交价款的5%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

九、移交手续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押金等相关费用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若买受人逾期未办理接收手续,则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毁损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如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违约。买受人违约的,无权收回保证金,并应按《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人有权对未按本规则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诉诸法律,要求其履行约定义务,并赔偿拍卖人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买受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二)买受人串通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争等扰乱正常秩序的;

(三)买受人拒绝在《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上签字的;

(四)买受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的;

(五)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应当办理而不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关手续的;

买受人中标后拒绝签署相关标的物《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或签署后拒绝履行该协议内容的,逾期超过5日,拍卖人有权对买受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全部没收不予返还,并有权对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买受人违约的,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再行拍卖。本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若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特别告知

1、承租户自行解决使用水电进出、消防通道问题,自行承担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全部费用。须服从产权方统一规划委托方及拍卖公司不负责清场工作,由竞租人自行协商解决。

2、记租日以实际清场后交房日为准,如因清场问题造成买受人未能及时进场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委托方及本公司不予补偿。竞租会所有标的均按上期承租人搬离后现状进行出租,如房屋内无上、下水,无窗,屋顶墙体渗漏维修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所有租赁房屋的水电改造、下水疏通及防水漏水维修等问题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房屋租赁起止时间在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对此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权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须向委托方交纳租赁保证金(押金),如因租赁权买受人单方面原因逾期未能签订合同的,即视为违约,其拍卖会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项目作为废标处理。

5、所有标的房屋先付款后使用,在租赁权买受人付清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所有应付款项并待房屋腾空后,出租方将房屋交付给租赁权买受人。租赁结束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的,出租方收回房屋并结清承租人应付款项之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6、承租人应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分组,租赁期间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及经营手续,如因承租人选择经营项目不当、经营手续办理不齐全而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或不能如约履行合同的,所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期未满因租赁权买受人单方面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时,租赁权买受人需承担金额为整年租金的违约金。

8、承租期内因使用该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门前三包等事项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因自己经营需要所进行装修改造、及安全、消防、通讯、电力、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均由承租人负责,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承租人装修房屋时不得拆改或破坏承重墙及主体结构。

10、租赁期满或因承租人单方面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时,承租人应及时将租赁房屋以及经过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按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对于承租人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11、竞租房屋按整体计算每年租金价格,清单上所标面积数据来源于房屋权属证明资料或经实地测量所得,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测量误差委托方不承担责任,该数据参数不作为计算租金价格的依据,竞租房屋面积如有误差,也不影响最终成交的租赁价格,租金价款不予多退少补。委托方在相关资料及媒体上对竞租房屋的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仅供竞租人参考,凡进入竞价租赁现场参加竞租者都视为已经过实地踏勘、已确认拟出租房屋范围、并完全认可所有竞租要求,对此,委托方及我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二、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拍卖规则》。

十三、竞买人一经在本文件上签字即表明同意遵循本规则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不得影响他人竞买和影响拍卖会场秩序。

十四、买受人对其竞得的拍卖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纠纷和法律责任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本公司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上对拍品所做的文字图片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等力求详实,仅供参考。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