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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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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租赁权拍卖会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次数:1021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0911日上午9:30时在本公司拍卖太湖路、红星路等18处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房屋租赁具体事宜详见相关文件,有意竞价者请于2020年9月10日12时前交纳约定的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551-62641758  13856912591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北城大道工投创智天地A02栋20层。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093

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竞租会《竞租人须知》,并对自己在竞租中的行为负责,本须知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凡登记参加竞租的竞租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租人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竞租人须知》进行竞投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此《竞租人须知》仅对本次竞租活动有效。

二、本次竞租会租品——详见清单。

三、报名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登记竞租

四、竞租人参加竞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代表公司竞租,还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证明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竞租登记手续时,竞租人须于20209101200前向本公司缴纳约定的保证金(每个标的年租金的两倍,以款到帐为准原承租户免交)。竞租成功,此款冲抵房租及押金;竞租不成功,此款于竞租会后全额退还竞租人(不计息)。

名称: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 

帐号:2131012080026293

六、竞租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详细了解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一旦进入竞租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七、竞租规则

1、本项目采取线下一次性密封报价、原承租人场外行权的方式。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2、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竞价须知、特别说明及变更公告),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一旦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竞价须知、特别说明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报价流程

1)分为一次性报价期及优先权行使期。报名截止期限即为一次性报价期。意向竞租人需在现场报名同时,提供密封报价单,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所有报价单现场封存,直至竞价租赁会举行时当众现场拆封。

2)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前,意向方可以撤回己方报价,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但不得再次参与该标的的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将在竞价租赁会现场公开全部最终报价。竞买人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成交结果确认:

①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②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进入优先权行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则以当前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

4)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委托方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导致竞价租赁会无法如期举行的,所有报价均视为无效,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拍租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委托方及拍租公司不负责清场工作,由竞租人自行协商解决。

8、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如有《特别说明》,则以《特别说明》为准。

八、竞租人必须遵守竞租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竞价,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正常竞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其竞租人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竞租人竞租成功,即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若竞租人或买受人有违约行为,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竞租的,若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买受人须在竞租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1%的拍卖佣金并至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记租日以实际清场后交房日为准,如因清场问题造成买受人未能及时进场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委托方及本公司不予补偿。本公司不承担该租品的任何瑕疵担保。

十一、本公司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上对租品所做的文字图片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等力求详实,仅供参考。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年

 

 

拍卖公司已告知拍品所有情况,本人已详细了解。



省直统建办房屋竞价租赁会

  

 

一、竞价租赁房屋基本情况:详见《房屋使用权竞价租赁清单》。本次招租各处房屋原租赁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标的说明

承租户自行解决使用水电进出、消防通道问题,自行承担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全部费用。须服从产权方统一规划委托方及拍租公司不负责清场工作,由竞租人自行协商解决。

竞价规则采取密封报价原承租人场外行权的方式。

记租日以实际清场后交房日为准,如因清场问题造成买受人未能及时进场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委托方及本公司不予补偿。竞租会所有标的均按上期承租人搬离后现状进行出租,如房屋内无上、下水,无窗,屋顶墙体渗漏维修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所有租赁房屋的水电改造、下水疏通及防水漏水维修等问题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三、房屋租赁起止时间在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对此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权买受人须在竞价租赁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因租赁权买受人单方面原因逾期未能签订合同的,即视为违约,其竞价租赁会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项目作为废标处理。

五、所有标的房屋租金按产权房要求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在租赁权买受人付清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所有应付款项并待房屋腾空后,出租方将房屋交付给租赁权买受人。租赁结束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的,出租方收回房屋并结清承租人应付款项之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六、承租人应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分组,租赁期间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及经营手续,如因承租人选择经营项目不当、经营手续办理不齐全而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或不能如约履行合同的,所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租期未满因租赁权买受人单方面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时,租赁权买受人需承担金额为整年租金的违约金。

八、承租期内因使用该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门前三包等事项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因自己经营需要所进行装修改造、及安全、消防、通讯、电力、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均由承租人负责,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承租人装修房屋时不得拆改或破坏承重墙及主体结构。

十、租赁期满或因承租人单方面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时,承租人应及时将租赁房屋以及经过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按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对于承租人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十一、竞租房屋均按处或间计算每年租金价格,清单上所标面积数据来源于房屋权属证明资料或经实地测量所得,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测量误差委托方不承担责任,该数据参数不作为计算租金价格的依据,竞租房屋面积如有误差,也不影响最终成交的租赁价格,租金价款不予多退少补。委托方在相关资料及媒体上对竞租房屋的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仅供竞租人参考,凡进入竞价租赁现场参加竞租者都视为已经过实地踏勘、已确认拟出租房屋范围、并完全认可所有竞租要求,对此,委托方及我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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