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乐行佳苑公开招租项目竞价招租公告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受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涡阳乐行佳苑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具备条件的承租人参加竞租。出租人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 出租标的简介、租赁期限
序号 | 幢号 | 铺号 | 所在层 | 建成年代 | 结构 | 建面(㎡) | 年租金 | 保证金 |
1 | 61# | 101 | 1-2/2 | 2016 | 混合 | 129.52 | 26000 | 15600 |
2 | 102 | 1-2/2 | 2016 | 混合 | 195.3 | 39000 | 23400 | |
3 | 103 | 1-2/2 | 2016 | 混合 | 89.6 | 15000 | 9000 | |
4 | 104 | 1-2/2 | 2016 | 混合 | 217.79 | 35000 | 21000 | |
5 | 105 | 1-2/2 | 2016 | 混合 | 217.79 | 35000 | 21000 | |
6 | 106 | 1-2/2 | 2016 | 混合 | 79.76 | 13000 | 7800 | |
7 | 107 | 1-2/2 | 2016 | 混合 | 128.46 | 21000 | 12600 | |
8 | 108 | 1-2/2 | 2016 | 混合 | 128.46 | 21000 | 12600 | |
9 | 59# | 101 | 1-2/2 | 2016 | 混合 | 175.1 | 35000 | 21000 |
10 | 102 | 1-2/2 | 2016 | 混合 | 201.6 | 40000 | 24000 | |
11 | 103 | 1-2/2 | 2016 | 混合 | 137.1 | 22000 | 13200 | |
12 | 104 | 1-2/2 | 2016 | 混合 | 134.8 | 22000 | 13200 | |
13 | 105 | 1-2/2 | 2016 | 混合 | 122.02 | 20000 | 12000 | |
14 | 106 | 1-2/2 | 2016 | 混合 | 141.7 | 23000 | 13800 | |
15 | 53# | 101 | 1-2/2 | 2016 | 混合 | 154 | 30000 | 18000 |
16 | 102 | 1-2/2 | 2016 | 混合 | 131.95 | 27000 | 16200 | |
17 | 103 | 1-2/2 | 2016 | 混合 | 107.36 | 21000 | 12600 | |
18 | 104 | 1-2/2 | 2016 | 混合 | 108.8 | 22000 | 13200 | |
19 | 105 | 1-2/2 | 2016 | 混合 | 117.01 | 23000 | 13800 | |
20 | 106 | 1-2/2 | 2016 | 混合 | 179.95 | 36000 | 21600 | |
21 | 107 | 1-2/2 | 2016 | 混合 | 117.99 | 23000 | 13800 | |
22 | 108 | 1-2/2 | 2016 | 混合 | 109.19 | 22000 | 13200 | |
23 | 109 | 1-2/2 | 2016 | 混合 | 108.81 | 22000 | 13200 | |
24 | 110 | 1-2/2 | 2016 | 混合 | 75.63 | 15000 | 9000 | |
25 | 32# | 101 | 1-2/2 | 2016 | 混合 | 155.26 | 31000 | 18600 |
26 | 102 | 1-2/2 | 2016 | 混合 | 126.56 | 25000 | 15000 | |
27 | 103 | 1-2/2 | 2016 | 混合 | 108.44 | 21000 | 12600 | |
28 | 104 | 1-2/2 | 2016 | 混合 | 109.19 | 22000 | 13200 | |
29 | 105 | 1-2/2 | 2016 | 混合 | 118.52 | 23000 | 13800 | |
30 | 106 | 1-2/2 | 2016 | 混合 | 177.89 | 35000 | 21000 | |
31 | 107 | 1-2/2 | 2016 | 混合 | 117.96 | 23000 | 13800 | |
32 | 108 | 1-2/2 | 2016 | 混合 | 109.56 | 22000 | 13200 | |
33 | 109 | 1-2/2 | 2016 | 混合 | 108.29 | 21000 | 12600 | |
34 | 110 | 1-2/2 | 2016 | 混合 | 78.09 | 15000 | 9000 | |
35 | 39# | 101 | 1-2/2 | 2016 | 混合 | 156.36 | 31000 | 18600 |
36 | 102 | 1-2/2 | 2016 | 混合 | 126.5 | 25000 | 15000 | |
37 | 103 | 1-2/2 | 2016 | 混合 | 108.59 | 22000 | 13200 | |
38 | 104 | 1-2/2 | 2016 | 混合 | 109.09 | 22000 | 13200 | |
39 | 105 | 1-2/2 | 2016 | 混合 | 109.03 | 22000 | 13200 | |
40 | 106 | 1-2/2 | 2016 | 混合 | 108.48 | 21000 | 12600 | |
41 | 107 | 1-2/2 | 2016 | 混合 | 109.19 | 22000 | 13200 | |
42 | 108 | 1-2/2 | 2016 | 混合 | 150.59 | 30000 | 18000 | |
43 | 27# | 103 | 1/2 | 2016 | 混合 | 76.3 | 22000 | 13200 |
44 | 105 | 1/2 | 2016 | 混合 | 54.39 | 16000 | 9600 | |
45 | 26# | 101 | 1-2/2 | 2016 | 混合 | 348.02 | 75000 | 45000 |
46 | 103 | 1-2/2 | 2016 | 混合 | 214.7 | 46000 | 27600 |
备注:租期:3年。
备注: 1、竞租保证金按年租金参考价的60%收取。
2、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如与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可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元/年);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
3、租期:3年。
4、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出租人不承担现状以外的任何义务。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踏勘,并可就有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产范围、公示的面积并认可拟出租房产现状及招租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一)房屋概况:以现场勘查为准
(二)情况说明:
1.水、电、气由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
2.严禁租户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严禁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声明:所有门面房房租计算时间以门面房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凡是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涡阳县门面房招租中被招租人列为不诚信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门面房招租。
三、竞价招租文件的获取:
竞价招租文件获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安徽省拍卖行业协会(www.aaa123.org.cn)网站中自行查看。
四、竞价招租文件的费用缴纳:0元。
五、报名方式:
请潜在竞租人至涡阳县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4幢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事宜。
六、竞价招租开始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元 月 22日 15 时 30 分,在涡阳县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4幢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大厅,请拟参加竞价的竞租人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安徽省拍卖行业协会(www.aaa123.org.cn)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出租方: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58-2860387
拍租机构: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3856912591
2020年 元月10日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涡阳乐行佳苑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2020GYJZ0001 |
2 | 出租方: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拍租机构: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 |
3 | 竞租保证金:按年租金的60%收取 户名: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5 0188 7408 0000 0932 开户行:建行涡阳支行 竞租保证金的形式:须在2020年元月21日中午12:00前缴纳到指定账户,请从竞租人基本账户(如自然人竞租,请从竞租人个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指定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建议注明项目名称及竞租房屋号。 竞租保证金必须在 2020年元月21日12时 前到达以上指定账户(逾期到账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缴纳一份竞拍保证金只能竞拍对应标的。 竞租成功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竞租人的保证金在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退还。 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人和流拍门面房竞租人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直接不计息退还至该竞租人汇出帐户。 特别提醒:(1)竞租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准确填写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开户名、账号)。如因竞租人填写基本账户信息有误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责任自负。
|
4 | 租期:3年。 |
5 | 竞租人报到地点: 涡阳县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4幢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大厅。 。 竞租人报到时间:2020年元月22日14:00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
6 | 竞价招租会开始时间:2020年元月22日15时30分 竞价招租会地点:涡阳县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4幢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大厅 。 |
7 | 竞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必须准时参加竞价招租会;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必须准时参加竞价招租会;否则不得参加竞价招租活动。 |
8 | 竞租人应按工作人员引导参加竞租会,在参加竞租时,仔细聆听招租会主持人对竞租程序的介绍,按照规定的竞租程序参加竞租。 |
9 | 履约保证金:中标承租人必须在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首租金的10%收取),中标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合同终止后一周内退回。如果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赔偿金,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
10 |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首年度租金在通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以后每年的租金缴纳时间为下年度开始两月前一次性缴清。逾期不缴清的,每日处罚年租金2%的违约金,出租方并可单方解除协议,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同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11 | 声明:1、所有房屋租计算时间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2、所有房屋中标价不含物业费。 3、报价低于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
涡阳乐行佳苑公开招租项目
竞价招租函
项目编号:2020GYJZ0001
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受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的方式对涡阳乐行佳苑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竞租须知
1、竞租人必须满足竞价招租公告的资格要求,竞租人如为自然人,其竞价、中标后签订合同必须为同一人,不得委托授权其他人代理。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竞租人,请于竞价招租函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参加竞价招租。
3、竞租人如参加本竞价招租会并参与竞价,即表示认可本竞价招租文件的所有要求,且不可撤回。
4、竞租人当场签字的中标竞价确认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证照办理:
租赁协议签订后,承租方应办理好正常经营所需的工商、税务等经营证照,保证合法经营,办理证照所需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出租方权利义务:
(1)出租方所出租的房屋必须合法、有效、无纠纷。
(2)租赁协议签订后,出租方及时将租赁场地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装修;
(3)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承租方收缴房屋租金。
(4)出租方对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每年要进行一次房屋质量安全性能检查,确保承租方在承租房屋使用期间的房屋质量安全。
(5)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限期满或房屋安全出现严重隐患,出租方应及时收回该房屋。
(6)出租方所出租的房屋如需要收回,应提前两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租赁期结束时应将所租房屋完整交给出租方;房租提价也应提前告知承租方。
7、承租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使出租、承租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赔偿。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负责赔偿或予以恢复原样。
(3) 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院落内随意搭建,但住户为了方便生活在院内自搭的构筑物,属于个人行为,租赁期满交房时或出租方开发建设时不作任何赔偿,承租方无条件拆除。
(4)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及水、电、气、门、窗等附属物的维修费、改装费及土地租金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借、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在其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将其承租的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否则责任自负,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协议期间,因装修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装修及经营期间所使用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所使用的水、电等各项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8)承租人悬挂招牌、标牌或张贴广告等,应经出租人认可,报有关部门批准,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不得将招牌、标牌、广告等悬挂或张贴在公用部位,更不得悬挂或张贴在他人使用的部位。
(9)承租人应遵守拟出租房屋物业管理规定,并在市容、创建、消防、治安等方面与出租人积极配合,签订相关责任书或相关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承租方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破坏(改动)消防设施,若因自行破坏(改动)产生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10)租赁期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及时交还租赁房屋,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的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所租赁房屋装修、装潢拆除、搬离、损毁。
(1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不再续租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应在60日前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的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所租赁房屋装修、装潢拆除、搬离、损毁。
(13)租赁期满,如出租方房屋不再出租,出租方在租赁期满60日前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方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0日内无条件退还房屋。
二、招租场地概况
备注:(1)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如与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可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元/年);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
(2)租期:3年。
(3)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出租人不承担现状以外的任何义务。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踏勘,并可就有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产范围、公示的面积并认可拟出租房产现状及招租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一)房屋概况:以现场勘查为准
(二)情况说明:
1.水、电、气由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
2.严禁租户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严禁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2、场地勘察:竞租人应到现场查看拟竞租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拟竞租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及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三、商务要求
(一)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竞价注意事项
1、竞租人的报价应是正确理解竞价招租文件规定的承租方、出租方权利义务的报价,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中标后,不得以未充分理解竞价招租文件放弃中标资格。
2、租金:中标竞租方按中标竞租报价缴纳租金;
3、中标竞租人应自接到委托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涡阳县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4幢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通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首年度租金后,签订合同;无故不领取的,或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首年度租金、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予以没收。由此给出租人及集中采购机构造成的损失如果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履约保证金(单年中标价格10%)和首年度租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缴纳,以后每年的租金缴纳时间为下年度开始两月前一次性缴清。逾期不缴清的,每日处罚年租金2%的违约金,出租方并可单方解除协议,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同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租期:3年。
6、租赁期3年,租赁期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开始。
7、本招租项目租金底价见“二、招租场地概况”。低于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8、竞价、成交:
(1)竞租人签到后,进入拍租大厅,在拟参加竞租标的招租活动未进行完毕前,未得到允许,不得离开招租会等候室,否则,如未能及时参加拟参加竞租标的招租活动,责任自己承担。 (2)由招租会主持人宣布竞价起始价和每次增价幅度后(租赁底价为竞价起始价,竞租人每轮加价幅度为:500 元/年或其整数倍),竞租人若竞价,应举手示意,也可举手的同时口头报出高于增价幅度的竞价,低于增幅的竞价无效。竞租人一经竞价,不得反悔,有比其高的竞价时,其竞价自然失效。招租会主持人对最高的竞价进行报价,经三次报价仍无人进行增幅竞价时,招租会主持人将宣布成交(最高报价的竞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中标竞租人)。
(3)当招租会主持人宣布成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中标竞租人、出租人、监督人员当场签署《中标竞价确认书》。《中标竞价确认书》是作为成交的书面表示,即书面合同,双方不得拒签。若竞价后反悔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竞租保证金
在参加竞价招租会时竞租人应按竞价招租函前附表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不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其参加竞价招租会参与竞价。竞租成功的竟租人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竞租人的保证金在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退还。
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人和流拍门面房竞租人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直接不计息退还至该竞租人汇出帐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返还;视情节轻重,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各项交易活动:
(1)中标竞租人对《中标竞价确认书》拒绝签字确认的;
(2)取得中标资格的竞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3)中标竞租人不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的;
(4)未按中标结果(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5)有串通竞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招租失败
无竞租人参与的竞租标的,招租会主持人将宣布招租失败,如招租失败,出租人将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改变方式招租。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承租人必须在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出租人缴纳单年中标租金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合同终止一周内退回。如果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赔偿金,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七、成交通知
1、中标竞租人应自接到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无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如果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1、中标竞租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竞价招租文件、中标承租人的《中标竞价确认书》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中标承租人不按时缴纳首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出租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竞租使用格式)
2、《中标竞价确认书》
3、《租赁合同》(格式)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法人单位竞租使用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承租人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租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竞价招租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一个月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租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中标竞价确认书
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 涡阳乐行佳苑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竞价招租会于2020年 元月 22日 15时30分在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楼 室召开,会议由安徽鸿泰拍卖有限公司主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次竞价招租活动中最终确定 为 (标的名称)中标竞租人。
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标的名称 | 具体位置 | 层数 | 间数 | 建筑面积(㎡) | 租金底价(元/年) | 中标租金(元/年) | 租赁期租金(元/三年) |
中标竞租人(签字): 身份证号:
出租人代表(签字):
监督(公证)人员(签字):
2020年元月22日
附件3
租赁合同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99号令》及相关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依法签定,共同信守。 | |||||||||||
出租方(甲方):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电话: | |||||||||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承租方确认的送达文书地址: | |||||||||||
房屋座落 | |||||||||||
房屋用途 | 层次 | 间数 | 长(m) | 宽(m) | 平方米 | 年租金
| 合计 | 备注 | |||
商业 | |||||||||||
朝向 |
门牌
| 结构 | 地段 | 等级 | |||||||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 首年度租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缴纳,以后每年的租金缴纳时间为下年度开始两月前一次性缴清。逾期不缴清的,每日处罚年租金2%的违约金,出租方并可单方解除协议,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三年租赁期累计金额 | 计人民币 元整
(¥ ) | ||||||||
租赁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 ||||||||||
甲方的权利义务 | 1、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必须合法、有效、无纠纷。 2、租赁协议签订后,甲方及时将租赁场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由乙方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装修;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缴房屋租金。 4、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每年要进行一次房屋质量安全性能检查,确保乙方在租赁房屋使用期间的房屋质量安全。 5、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限期满或房屋安全出现严重隐患,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房屋。 6、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如需要收回,应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乙方租赁期结束时应将所租房屋完整交给甲方; | ||||||||||
乙方的权利义务 | 1、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赔偿。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予以恢复原样。 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院落内随意搭建,但租赁户为了方便生活在院内自搭的构筑物,属于个人行为,租赁期满交房时或甲方开发建设时不作任何赔偿,乙方无条件拆除。 4、房屋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及水、电、气、门、窗等附属物的维修费、改装费及土地租金等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借、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在其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将其承租的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否则责任自负,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房屋租赁期间,因装修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房屋租赁期间的装修及经营期间所使用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所使用的水、电等各项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8、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悬挂招牌、标牌或张贴广告等,应经甲方认可,报有关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招牌、标牌、广告等悬挂或张贴在公用部位,更不得悬挂或张贴在他人使用的部位。房屋租赁到期后乙方有义务将上述招牌、标牌或张贴广告等拆除,恢复原样。 9、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应遵守出租房屋物业管理规定,并在市容、创建、消防、治安等方面与甲方积极配合,签订相关责任书或相关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破坏(改动)消防设施,若因自行破坏(改动)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0、房屋租赁期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交还租赁房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房屋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乙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的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甲方,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所租赁房屋装修、装潢拆除、搬离、损毁。 12、租赁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乙方应在60日前通知甲方,乙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的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甲方,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不得对所租赁房屋装修、装潢拆除、搬离、损毁。 13、租赁期满,如甲方房屋不再出租,甲方在租赁期满60日前通知乙方,如甲方房屋继续对外租赁,乙方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0日内无条件租赁房屋退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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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关于保证金的特别约定: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乙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合同终止30日内退回。如果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赔偿金,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违约责任自负,有效期三年。如继续租赁,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租金缴纳账户、账号:
户 名:涡阳县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4050188740800000932
开户行:建行涡阳支行